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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个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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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0 14:5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小伙伴,今天我们继续学习财税〔2018〕164号文件中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164号文件明确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同时明确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以及展业成本的25%比例。讲到这里,可能会有小伙伴提出这样的问题,在税制改革前,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法是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40%视为展业成本不予征税,而164号文件规定为25%,这样会不会行业税负有所提高?对于这个问题,慕容在这里解释一下,164号文件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减除相关费用和扣除后的余额依法纳入综合所得计税时,是可以减除每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扣除项目的,这些扣除项目和旧的计算方法相比是新增的,因此,虽然展业成本的比例降低,但是由于计算方法的改变,同时新增了相关的扣除项目,行业税负并没有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

重要的是,164号文件规定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要按累计预扣法进行计算预扣税款。因此,很多纳税人疑惑,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如何适用累计预扣法?涉及到如何累计扣除相关费用,如何适用税率等问题。

在2019年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个税改革专栏发布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常见疑问30答》中再次明确:日常预扣预缴时,综合考虑新旧税制衔接,为最大程度减轻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税收负担,依照税法规定,对其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具体计算时,以该纳税人截至当期在单位从业月份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需要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的规定,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多为自己缴付“三险一金”,支付佣金单位较难掌握这些情况并为其办理扣除;同时,部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还有任职受雇单位,由支付佣金单位办理可能出现重复扣除。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计算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展业成本及相关税费-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收入额=上期累计收入额+本期收入*(1-20%)

累计展业成本=上期累计展业成本+本期收入*(1-20%)*25%

举例说明:假设保险营销员王先生2019年1月取得佣金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6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无其他扣除。那么王先生1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第一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有关规定,甲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8000元免征增值税,因此无需对相关税费进行扣除。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所得

10000*(1-20%)-10000*(1-20%)*25%-5000=1000元

三险一金6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再进行扣除。

第三步: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对于“累计预扣法”,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税总局2018年61号公告)政策中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王先生2019年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3%=30元。

如果2月王先生取得的佣金收入和相关扣除与1月相同,那么王先生2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步骤如下:

10000*(1-20%)*2-10000*(1-20%)*25%*2-5000*2=2000元

2000*3%-30=30元

但在实际的纳税申报过程中,扣缴义务人只需要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先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将纳税人的“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为“保险营销员”,再进入“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收入及减除填写”,选择“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项目,点击“填写”后录入相关的纳税人收入信息。值得一提的是,“本期收入”需要填写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额,并且填写后,系统会自动带出该纳税人的费用、展业成本和减除费用,之后点击“税款计算”,系统会自动对纳税人该月应预扣预缴税款进行计算。

如果在综合所得申报表中填写了“减免税额”的小伙伴,需要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填写减免事项附表;在本期其他扣除中填写了“商业健康保险”的需填写商业健康保险表。最后就是申报表的报送和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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